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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7-16
  • 星期三
  • 15:46

買賣契約在99年12月31日訂定,100年2月1日向稅捐單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是用哪一年度的公告現值計算?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本案應以100年當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因訂定契約之日(99年12月31日)起30日內申報移轉現值者,以訂約日當期(99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申報移轉現值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100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