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15-06-18
  • 星期四
  • 09:46

海外授權書應如何辦理?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授權人應持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親至我駐外館處辦理,倘須以中文申請須提示中文姓名身分證件。倘授權人因故無法親至駐外館處申辦時,授權人應先向當地公證人或其他有權機關證明授權書上授權人之簽字屬實後,併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應另出具經證明之委託書)或郵遞申辦。倘駐外館處無該公證人或有權機關之簽字、鈐印可供比對,得要求授權人將該文書先送至有簽字及鈐印樣本可供比對之主管驗證機關證明後始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