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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6-18
  • 星期四
  • 09:35

申辦海外授權書應備文件?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1.自備之授權書(委任)書正本(另備影本1份)。
 (1)授權(委任)人必須親自出面辦理,並於櫃台前親自簽名。
 (2)未能出面辦理時,必須先辦理公證處公證手續。倘授權或委任內容涉及不動產買賣、轉移及遺產繼承等,公證書上必須載明授權人或委任人親自在公證人面前簽章之註記。
2.授權(委任)人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我國人請務必攜帶護照來處)。
3.由他人代理申請時,必須有授權人或委任人之委託辦理書,委託辦理書必須先辦理公證處公證手續,公證書上必須載明授權人或委任人親自在公證人面前簽章之註記。代理人並須出示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我國人請務必攜帶護照來處)。
4.驗證規費及所需時間請參照文件證明綜合說明。
(資料來源: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詳細資料請參考各駐外使館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