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15-09-09
  • 星期三
  • 23:11

要如何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一、申請管道

1. 臨櫃申請:

    專人受理檔案應用申請案件,隨到隨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2. 代收服務:

    如申請複製紙本檔案,為加強便民服務,民眾填妥「檔案應用申請書」後即可選擇鄰近之地政事務所、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或地政專車服務據點申請檔案應用代收服務。

3. 傳真:

    傳真至本所地籍課:(02)2648-0897。

4. 郵寄:

    郵寄至本所地址:(22121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2號。

5. 電子郵件:

    e-mail至本所電子郵件信箱:ntpc548@ntpc.gov.tw

6. 線上申請

二、申請檔案應用時,除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外,請同時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人為個人: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申請人為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及負責人印章。

3. 如委任他人代為申請檔案應用,應提出委任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任書註明代理人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為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