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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3-14
  • 星期六
  • 17:16

部分繼承人不能會同申請繼承登記時該怎麼辦?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合法繼承人為2人以上,其中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登記時,得由其中1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得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