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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3-14
  • 星期六
  • 17:16

神明會土地逾公告期限無人申報,會如何處理?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1. 除公共設施用地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代為標售。
  2. 經申報或申請登記而被駁回,且屆期未提起訴願或訴請法院裁判,或經訴願決定或法院裁判駁回確定等情形之神明會土地或建物,亦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為標售。
  3. 標售後之土地價金將儲存於保管款專戶,權利人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得申請發給土地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