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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8-19
  • 星期三
  • 08:06

實價登錄買賣雙方申報,如為法人時,應備文件包含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但自然人時則免附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建議無須檢附法人證件。

  •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若登記案件內已有該文件可供核對,可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