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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2-12
  • 星期四
  • 12:00

預售備查

註:

  • 銷售預售屋者,預售屋採自建自售者,為「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
  • 預售屋採合建、都更、危老重建等方式,由建築業與不動產相關權利人共同開發者,為「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出賣人」。
  • 其他出賣人使用之定型化契約與建築業不同時,應辦理定型化契約備查
  • 建築業與不動產相關權利人共同開發時,已由建築業報備查,其他出賣人得免再備查

預售屋備查申報相關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