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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10-04
  • 星期五
  • 09:43

檔案應用申請處,本所提供檔案應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30、下午1:30至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一、開放時間及處所

  1. 開放時間:
    本所提供檔案應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30、下午1:30至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2. 處所:
    位於本所1樓11號窗口檔案應用處及2樓檔案應用區。
    聯絡電話:(02)2642-1621,分機:401、405,傳真號碼:(02)2648-0897。

二、檔案應用申請方式

  1. 臨櫃申請:
    專人受理檔案應用申請案件,隨到隨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2. 代收服務:
    如申請複製紙本檔案,為加強便民服務,民眾填妥「檔案應用申請書」後即可選擇鄰近之地政事務所、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或地政專車服務據點申請檔案應用代收服務。
  3. 傳真:
    傳真至本所地籍課:(02)2648-0897。
  4. 郵寄:
    郵寄至本所地址:(22121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2號。
  5. 電子郵件:
    e-mail至本所電子郵件信箱:ntpc548@ntpc.gov.tw
  6. 檔案應用LINE線上審:
    申請人可透過LINE與本所承辦人員建立聯繫關係,線上送申請書及相關申請文件,承辦人員藉由LINE視訊審核申請人身分無誤後,將主動通知審核結果及匯款資訊,待完成繳費即可在家收件。
    檔案應用LINE線上審連結
    本所Line帳號
  7. 汐止地政網路預約申領服務:
    透過本系統預約申領各項服務,於領件時均需核對申請人身份,請申請人於領件時記得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預約項目選擇: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申請)
    連結:汐止地政網路預約申領服務
  8. 公務雲多元繳費系統:
    利用公務雲多元繳費系統開立繳費單,承辦人可即時於該系統查詢,如確認費用已繳納,即可將檔案閱覽抄錄複製品交付申請人。
  9. 收費方式:
    • 閱覽、抄錄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
    • 複製檔案,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每次加收處理費新臺幣50元。
    • 複製影印B4(含)尺寸以下每張新臺幣2元、A3尺寸每張新臺幣3元,其餘方式請參考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
    • 紙張彩色影/列印之複印標準,依據「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規定,紙張複印輸出如為彩色列印,以黑白複製收費標準5倍計價,收費代號52(檔案閱覽抄錄複製)之項目:
      (1). 紙張彩色影/列印(B4以下):10元/張。
      (2). 紙張彩色影/列印(A3):15元/張。

三、檔案應用申請書表

 可至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業務專區/常用表單下載/地籍類下載。

四、檔案應用答客問

 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
  2. 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者,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與申請人之關係。
  3. 申請項目。
  4. 檔號或收發文字號、檔案名稱、內容要旨或其他可供查詢檔號之資訊。
  5. 申請目的。
  6. 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其事由。
  7. 申請日期。

五、機關檔案目錄查詢